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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代开建筑工程款发票地点是在机构所在地还是项目所在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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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:

自然人代开发票(从事建筑劳务)地点一般是项目所在地。

参考1:

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二条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第(三)项规定,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,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;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,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。

参考2:

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[2016]36号) 规定: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;未申报纳税的,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。

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,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,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,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、不动产所在地、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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